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
159-2721-86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 |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3-18 9:43:52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法[2003]37号
你院“关于请求指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第一审法院的请示”(浙高法(2003)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指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发生在其所辖区内的下列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 1、 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
张早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