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
159-2721-8618
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
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 |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
作者: 来源: 阅读: 2 |
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各网站间转载行为,保护作者及首次发表作品媒体的署名权,网络媒体论坛的主办单位及参加第二届网络媒体论坛的相关单位,遵照我国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章 转载行为 第 四 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道德准则。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 十六 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应充分尊重并自觉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 十八 条 本公约经公约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生效。签字同意遵守本公约的单位即为本公约的成员。 |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张早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