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律师,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类型

  发布时间:2009-05-24 12:41:21 点击数:

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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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类型
 
作者:xyg 来源: 日期:2006-3-5 11:35:20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在约定范围内有生产和销售的独占使用权,这种独占权甚至可以约定排斥许可方使用。在这种情形下,许可方仅保留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自己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也不能许可他人使用。

  2)排他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期限内约定,除了许可方还可以使用商业秘密外,许可方不能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3)普通许可。被许可方不仅限于一家,在约定范围内可能许可数家或更多家使用其商业秘密。

    4)交叉许可。合同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以一定条件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双方受益。

    5)分许可。被许可方除了自己可以实施秘密外,还拥有在约定范围内,对第三人有再许可的权利。

    6)混合许可。既包括技术秘密许可,又包括专利许可。这是国际技术转让中常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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