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
159-2721-8618
国家版权局公告2002
发布时间:2009-05-24 09:41:28 点击数:
国家版权局公告2002 |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
作者: 来源: 阅读: 2 |
国家版权局公告 (第11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方便出质人和质权人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国家版权局特指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其他作品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事宜。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七日国家版权局公告(第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版权局 |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首席律师
张早刚律师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