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公告 2002

  发布时间:2009-05-24 09:41:08 点击数:

国家版权局公告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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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公告

(第9号)

  根据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机构,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到该机构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
  特此公告。

                               国家版权局
                             二00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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